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> 资料下载 >> 规章制度

“兵支书”日常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2-05-25 16:02 浏览次数:

“兵支书”日常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



根据《关于印发<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(试行)>的通知》(鲁退役军人发〔2019〕31号)和《印发<关于加强“兵支书”队伍建设的意见(试行)>的通知》(日退役军人发〔2021〕8号),为进一步加强“兵支书”监督管理考核,促进履职尽责、担当作为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日照市工商联直属商协会“兵支书”日常管理考核办法(试行)。

一、工作职责

1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树牢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。

2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团结、组织党内外同志,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正能量。

3、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服务,提高党员素质,增强党性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等制度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,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,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。

4、密切联系会员,经常了解会员对党员、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,维护会员的正当权利和利益,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
5、充分发挥党员和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,发现、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,鼓励和支持他们在现代化海滨城市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。

6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,重视在上规模、上档次、影响大的会员企业和青年中发展党员。

7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,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,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,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,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。

8、引导商协会和会员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融入基层社会治理,联系服务群众,参与疫情防控、乡村振兴、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战略任务,参与精致城市建设,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为民志愿服务。

二、工作纪律

1、遵纪守法,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市工商联、商协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、工作流程等。

2、团结同志,服从领导,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。

3、强化事业心和责任感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热情服务,工作态度端正,工作质量高。

4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,根据用人单位要求,按时上下岗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得私自离岗、脱岗。

5、严格请销假制度,因病、因事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岗,应按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。

6、严格汇报工作制度,每月26日为“兵支书议事日”,总结工作、部署任务、交流经验、互学互促。

三、管理考核

对“兵支书”的考核采取定期评定、随机检查、年度述职、满意度测评等形式综合评价,按照“优秀”“称职”“基本称职”“不称职”确定等次。

1、定期评定。每季度开展1次。由市工商联会同“兵支书”所在商会对“兵支书”遵守工作纪律、履职情况、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。

2、随机检查。每月不少于1次。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工商联成立检查组,不定期、随机抽查“兵支书”在岗工作情况。

3、年度述职。每年组织1次。重点围绕贯彻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、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、推动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,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工商联述职。

4、满意度测评。每年组织1次。结合年度述职,由“兵支书”所在商会党员和部分会员对其履职情况进行测评。

对年度考核优秀的“兵支书”,通报表扬并优先列为“最美退役军人”、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个人等推荐对象;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市工商联可配合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其劳动协议,报退役军人事务局备案,同时取消其所有待遇:

1、严重违法违纪的;

2、违反社会公德、扰乱社会秩序,造成恶劣影响的;

3、组织、策划、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;

4、不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,不服从管理,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;

5、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;

6、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,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;

7、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;

8、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。